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奋战60天”专项行动中,接连查处了两宗酒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两名违法驾驶人被处罚款并拘留。
11月20日晚上,市公安局交警、巡警大队联合在恩城飞马大桥一带设点执勤,当晚9时40分左右拦截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吴某满身酒气,且无法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涉嫌酒后驾车,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进行调查取证。经测试,吴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9毫克/100毫升,属酒后违法驾驶,同时吴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21日下午3时许,杨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途径飞马路段时被民警截停检查。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测,杨某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0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民警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其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经审查,两人均对其酒后无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民警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3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对杨某作出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